由于印尼的工业基础薄弱,科技水平低,因而需要大量依赖进口品。开发印尼市场可谓是具有无限商机,在开发印尼市场前我们要先了解印尼的进口政策。
印尼进口业务仅限印尼人经营,且均需向印尼商业部登记后合法取得无终止限期之确认号码(API)。印尼严格限制外人经营进口业务,只有合法设立之外资企业进口自用原料、半成品时,可以IP身份向印尼商业部申请确认号码(APIT)。过去IP身份申请程序复杂,另需有关机构的推荐信,目前则大为改善,一般在提出申请7日后即可获淮。
印尼政府为符合东协自由贸易区(AFTA)及亚太经合会(APEC)贸易自由化之共识,曾多次实施调降关税计画,进口关税低于20%产品,将于2000年前降至5%以下。进口关税高于20%产品,将于1998年降至20%以下,并于2003年再降至10%以下。农产品、化学品、塑胶製品、金属产品将依印尼与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协议另行安排关税降低措施。
印尼1985年5月将原先之到港后之进口货物检验措施,改由远东公証中心﹝SGS﹞于国外货物装船前即先予实施,1991年8月1日起改由国营之PT Surveyor Indonesia接手检验工作。惟此项进口事前检查规定将于1997年4月取消。
印尼政府规定外人不得经营进口、批发及零售的业务;至于印尼公司的定义是:印尼人拥有公司至少51%的股份,且董事会中印尼人要占多数。
外国投资者如果是进口原料供自己工厂製造出口产品之用,则不在此限,但仍不能卖给他人。外国投资者若想把海外母厂的原料或半成品卖到印尼来,最好的方法是由其当地合作伙伴出面,另外成立一家公司,除供应自身所需,另可增加一项收入。
外国公司为经营印尼市场,可在贸工部的核淮下设立代表机构(Representative Office),这个代表机构只能在印尼境内进行促销、市调及技术支援,所以与进口代理商(Agent)的配合就非常重要。
印尼进口政策是我们开发印尼市场的第一步,必须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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