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国、印度、欧盟等国家对中国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出口需注意啦!本文是优贸网整理的欧盟篇。
目录
美国:
1.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及相关零部件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石油管材反补贴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
3.薄壁矩形钢管双反第二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4.订书钉双反产业损害终裁
5.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双反立案调查
6.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反补贴初裁
7.低克重热敏纸双反第二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8.木质装饰线条反补贴初裁
9.电解二氧化锰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10.次氯酸钙双反第一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11.厨房用金属架(筐)双反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
12.碳钢合金盘条双反第一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印度:
1.对涉华铝箔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对华聚四氟乙烯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
3.对涉华黑色墨粉作出反倾销初裁
4.对华测量卷尺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5.对华盐酸环丙沙星作出反倾销初裁
6.对华苯胺作出反倾销初裁
欧盟:
1.对涉华玻璃纤维织物作出反补贴终裁并修改反倾销终裁税率
2.对华预应力非合金钢丝和钢绞线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巴西:
1.对华制冷设备用安全玻璃反倾销日落复审案做出终裁
2.对华耐火陶瓷过滤器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3.对华一次性注射器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4.对涉华酸式焦磷酸钠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澳大利亚:
对涉华镀铝锌板启动双反立案调查
乌克兰:
修改进口聚合材料保障措施初裁
01
欧盟对涉华玻璃纤维织物作出反补贴终裁并修改反倾销终裁税率
2020年6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Glass Fibre Fabrics)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决定对埃及涉案产品征收10.9%反补贴税,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7.0%~30.7%反补贴税。与此同时,决定修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修改后税率为34.0%~69.0%,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具体税率详见下表。
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
ex 7019 39 00、ex 7019 40 00、ex 7019 59 00和ex 7019 90 00(TARIC编码为7019 39 00 80、7019 40 00 80、7019 59 00 80和7019 90 00 80)。
本案补贴和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5年1月1日~补贴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2019年5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Tech-Fab Europe代表玻璃纤维织物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25%产量的生产商于2019年4月1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9年2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Tech-Fab Europe于2019年1月8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4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作出反倾销终裁。
附表一:涉案企业反补贴税率和修改后的反倾销税率表
附表二:双反调查合作的企业名单
附表三:反倾销调查合作、反补贴调查不合作的企业名单
原文地址: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2020:189:TOC
02
欧盟对华预应力非合金钢丝和钢绞线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应欧洲预应力线材资讯服务协会(The European Stress Information Service)于2020年3月2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应力非合金钢丝和钢绞线(PSC Wires and Strands)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
ex 7217 10 90、ex 7217 20 90、ex 7312 10 61、ex 7312 10 65 和 ex 7312 10 69 (TARIC编码为7217 10 90 10、7217 20 90 10、7312 10 61 91、7312 10 65 91和7312 10 69 91)。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6年1月1日~倾销调查期结束。
2008年2月1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应力非合金钢丝和钢绞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5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应力非合金钢丝和钢绞线作出反倾销终裁。
2014年5月8日,应欧洲预应力线材资讯服务协会的申请,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应力非合金钢丝和钢绞线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6月5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应力非合金钢丝和钢绞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9年9月2日,欧盟修改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
原文地址: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JOC_2020_185_R_0005&from=EN
0/500